霍山石斛(Dendrobium huoshanense C. Z. Tang et S. J. Cheng)为兰科石斛属多年生草本植物,主产霍山县及邻近地区,是我国传统名贵道地中药材,也是霍山、安徽乃至全国的一大特色生物资源。
20世纪初期,受资源分布狭窄、知名度过高等因素影响,导致过度采挖,霍山石斛物种近于灭绝。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霍山石斛的科研及产业化工作经历了资源保护、技术突破、产业发展三个阶段。
1资源保护(1973-2000年)
20世纪80年代,由安徽农学院和霍山县医药公司联合进行资源保护研究,原种迁地保护基地面积由几十平方米扩大到近千平方米。与此同时,联合中科院上海药物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单位开展了霍山石斛生理生化、药理药效方面的初步研究,为霍山石斛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2技术突破(2001-2008年)
在霍山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01年3月,霍山石斛物种保护被列为人代会议案予以落实,将政府的近千平方米的霍山石斛基地划归霍山县长冲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皖西学院与霍山县长冲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及安徽农业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等院校合作,建立了霍山石斛快繁及栽培技术体系,实现了霍山石斛种苗繁育及栽培技术的突破。
3产业发展(2009-2014年)
2009年10月,霍山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霍山石斛产业发展的意见,极大地调动了全县发展霍山石斛的积极性,霍山石斛呈现出外来投资不断增多、基地规模不断壮大、逐步形成从零星栽培到集中连片栽培、从常规粗放栽培到大棚科学栽培、从封闭式独户发展到招商引资规模开发的趋势。截止2015年底,全县基地面积发展到5000亩,种植范围扩展到14个乡镇,种植户发展到230多户;从事霍山石斛的企业达16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70多家,获省级农业专业化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7家,市级示范合作社6家;霍山石斛品牌建设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先后被认定为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4年1月霍山石斛1号、2号新品种获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委员会确认。
现在霍山石斛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国家和地方的一系列文件和规划均提出推进和扶持规模化、规范化的霍山石斛基地建设,重点发展道地中药材种植。这些为霍山石斛产业大开发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条件,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大好时机。
摘自《中华仙草·霍山石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