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大人物曾说过,“企业家的身体里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商道戒欺,昧心的生意终归难以长久。
几年前,老茶鬼到广西苍梧访茶,曾听说过韦洁群的名字。作为当地远近闻名的六堡茶“非遗”传承人,韦洁群的茶庄园修得非常气派,令每一位到访者油然心生敬意。但出人意料的是,市面上的“韦洁群”六堡茶却与她本人无关。
2012年,南宁一家商贸公司将“韦洁群”三字注册为30类商标,公开售卖“韦洁群六堡茶”。在其店面标识、产品包装上,均有醒目的“韦洁群”商标,以及“大师传承、唯有洁群”等宣传语。
而早在2009年,韦洁群已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六堡茶制作技艺的代表性传承人。抢注“韦洁群”商标的商贸公司,除了老板姓韦、早年曾在韦洁群的茶厂拿过货,与“非遗”传承人韦洁群并无瓜葛。近日,韦洁群委托其女儿石濡菲向广西卫视《法治最前线》求助,希望能讨回原本属于自己的公道。
《法治最前线》志愿律师赵明堂认为,“人名是一种权利人独有的商标,使用人必须得取得所有人的授权,才能合理合法地注册。”一家商贸公司,擅自采用业界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人名作为自家六堡茶产品的商标,显然难逃恶意抢注之嫌。李鬼堂而皇之代替了李逵上位,不知这种生意做得可否心安理得?稍有一点廉耻之心的人,都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
经“合法”注册的商标,未必就等同于合法的生意。何况还是这种赤裸裸的“挂羊头卖狗肉”行径,在道义上也应该受到世人的谴责与鄙视。亏不亏心呢?
联想到去年普洱茶行业所谓“曼松打假”闹剧,都可归入“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之列。这类商人最擅长的就是钻法律或制度的空子,明目张胆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肥一己自私,说他们是“商标流氓”也不为过。
恶意抢注商标,如果认定情况属实,权利人一方完全可以通过起诉宣告被抢注的商标无效,并向恶意抢注者索赔经济损失。2018年,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曾审结一起类似案件:被告人李某因恶意抢注拜耳集团旗下Coppertone商标,利用商标权对在淘宝平台销售的Coppertone涉案产品发动大规模、持续性投诉,导致原告涉案产品在销售旺季下架。被告除了向被投诉的Coppertone产品分销商提供“付费撤诉”服务牟利外,并“多次企图迫使原告高价收购其手里的涉案商标”。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方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0万元。
李鬼“投诉”李逵侵权,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商标流氓”与图片网站的“版权流氓”如出一辙,终归要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偷鸡不成蚀把米。对于这类动机恶劣的“商标流氓”,不应该仅仅宣告商标无效了事,还应该追偿在抢注期间对被侵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前述Coppertone侵权案给出了很好的判例。
法律的精神内核是公正、公平、法律至上、程序至上。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前提下,对扰乱市场秩序的“商标流氓”必须予以严惩,才能彰显法律的尊严,还被侵权者以公道。而从商业伦理的角度考量,“商标流氓”也应被视作人人唾弃、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让其丧失继续在公共领域为非作歹的空间。
素昧平生公义在,惟愿清风满人间。遥祝韦洁群老人早日维权成功!
文:老茶鬼(茶界独立评论员)2019.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