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天写了一个公众号,题目是《富不一定幸福,仇富一定不幸福》。
有朋友跟我讨论这个话题,就是仇富已经变成一种现象,他说:“现在是贫仇官、贫仇富,富仇官、富仇富,官仇官、官仇富。哪里还有幸福可言?”
这话虽然有些极端,我想我们国家的富人和穷人走向对立,已经成为事实,官民对立也成为事实,造成这种现象,我认为有制度的原因,也有心理的原因。
近现代法治不完备的情况下,美国学者查理·波斯纳关于‘在商事领域,由于缺乏更好的公平性标准,效率(促进整体福利的最大化)就是公平’的论述,让很多创造财富的人不受指责,而怎么去创造财富纯粹是一个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过程。
这个创富的过程,不仅是资本主义制度还是社会主义制度,都没有解决公平性标准,所以带来的财富结果,自然有公平的部分,也有不公平的部分。
而在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又有让一部分人富起来的政策,而且我们的框架既然是摸索,就必然导致了更多的人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而资源好,人脉好,和政治挂钩的红顶商人是这一时期暴富的主要人群。
而每一次政策的变化都会让专注于政策方向的人发财致富,当然并不是说这一类人比其他人聪明,而是由于很多的原因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了,有人在炒楼花的时候,有人已经在炒期权,有人再炒期权的时候,圈地运动已经如火如荼。
所有的这一切,既有政策的导向,更有更多的信息和资源的不公平的结果,所以,极少数人的暴富和绝大多数人的日益贫穷,而且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既然暴富存在不公平,所以在每一个人不公平的心理都有不公平的阴影,所以相互仇恨也就见怪不怪了。
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约翰·罗尔斯把正义称为社会的‘第一美德’,但麦金.泰尔却肯定对于缺乏品德的人来说,正义法则的效力为零。
一方面我们在追求公平正义,但是美国学者理查德·波斯纳忠告说“对于公平正义的追
求,决不能无视追求它的代价。如果坚持正义的代价是被市场淘汰,你认为谁还会坚持正义的取向呢?”
所以仇富仇官变成了一种社会现象,这不能说是仇者的错误,也不能说是被仇者的错误,其根源是社会还没有建立起公平正义的标准,或者即使有这样的标准,由谁来监督执行,其后果所带来的代价与显失公平正义的代价属高也是能否执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是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历史渐进的过程,如果社会任由黑暗永久存在,社会必然走向没落。
而事实人类生活在不断进步的历史场景中,现在总比过去要好。所以靠非正义攫取的财富必然会得到抑制,而仇富者不论其动机如何,其对富人的舆论和行为的监督也必将阻止富人过分的非正义行为。
而且社会法治的逐步完备和进步会让仇富变成打击不法商人的一个信号或者一个信息。社会的公平正义往往由非公平正义开始,到以暴制暴,再到以法制暴,再到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不是一个自己可以自动达到的结果,所以在每个特定的社会,仇富者可以让富者达到自律的目的。
社会正义只有被共同遵守,全体社会成员愿意服从。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第一美德'’,方才使个人从中获益。
所以仇富者尽管没有幸福,却会让社会的公平正义来的更快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