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新闻:“中茶”谁话事?
八中茶:普洱茶江湖历史上的唯一王者
今天新闻推送了广州茶业协会《关于市场广为流通的中老期普洱茶身份辨别的意见》,通篇看来就一件事,请中茶公司不要打中老期普洱茶的假,那破坏市场秩序,不讲普洱江湖武德。
广州茶叶协会的意见书
新闻推送划重点:
其一中茶公司于2006年春,在昆明举行新闻发布会。会议强调,对云南境内各茶企,此前冠名中茶“八中”商标出厂的产品,无论授权与否,既往不咎。
其二国营勐海茶厂等云南境内茶企使用“八中”商标生产过包括俗称“八八青”、唛号“7222”“7548”等茶品,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这些产品在我国及东南亚市场均被行家和消费者认定为真货、正品。
其三希望各品牌茶企,正视过往历史,勇于担当,为守法商家正名。同时,呼吁茶企茶商、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协力破解“中老期茶”国家标准滞后以及商标使用的历史遗留问题。
清然评论明事理:中国是法制国家,凡事讲个“法”字,中茶公司是否有权利或者讲有法律依据打击非授权的“中茶”品牌普洱茶的销售?说了是个如同笑话般的现实,中国茶叶股份有限公司并非“八中茶”商标的法定拥有者,2008-4-29日由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的“八中茶”商标的注册被国家商标局判为“商标无效”,当然,这是程序问题,并不影响中茶商标是国家驰名商标的地位。从这点看,中茶公司是有些尴尬的,“八中茶”是“商标无效”状态,从法理角度讲,它主张“八中茶”商标的权利并不成立。
商标无效?不是搞笑吧?
无论中茶还是茶中都是一样:有些尴尬
“八中茶”商标的茶叶类别30当前状态:无效程序中,但不可以理解成商标无王管,假冒伪劣小心不要作死!
对于其一,现在的中国茶叶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有权利做出对2006年前出品的“八中茶”的规管?值得商榷!清然认为,“无论授权与否,既往不咎”的决定很勉强,因为无论是勐海茶厂、下关茶厂和昆明茶厂出品的“八中茶”普洱茶,是由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统购统销的政府行为,不存在既往不咎的说辞,国家安排国有茶厂制茶换取国家急需的外汇错了?显然缺乏逻辑,与历史实事不符。
对于其二,广州茶叶协会显然本末倒置了,“行家和消费者认定为真货、正品”就行了吗?这段论述的核心问题是勐海茶厂、下关茶厂和昆明茶厂历史上生产出品的“八中茶”普洱茶品是历史实事,是不可抹杀的合法茶品,在市场的流通符合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法规就是合法的,不存在授权和假冒的问题,当然除非证明那些茶品根本就是假货,这与其二的论述无关联。
对于其三,广州茶叶协会呼吁厂家“勇于担当,为守法商家正名”就有些无厘头了,“八中茶”不是他们的商标,你呼吁人家站出来正名出师无名,再者,利益归属举证者,商家行为压根就由不得厂家发话,再者,勐海茶厂等毕竟已经改制完成近18年了,它压根就没有站出来的利益动机,在厂家无举证义务的前提下,这个呼吁多少有些强人所难,如此看来,茶叶协会就是讲讲罢了,这个呼吁没有约束力,让大厂回应呼吁,实在是想得太多了,金融茶都够它忙的还管其他,这是句大实话吧。
对于一切假冒伪劣普洱茶品,清然深恶痛绝!借您一双慧眼识假茶!避开茶坑。喝健康安全干净好茶!远离金融茶,淡定安静喝杯茶!茶是用来喝的,不是用来炒的!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下,多少有些刺耳,好在茶友喜欢听就好!
身在江湖身不由己悟性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