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公安局在某论坛上发布公告,原文如下:
兹因詹某某、苏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滁州市公安局指定琅琊区分局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詹某某、苏某某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采取强制措施。为了全面取证,准确核实账目,现要求在来安县范围内与詹某某、苏某某等人存在投资关系的个人和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即2018年11月2日到2018年11月12日)来我局经侦大队报案。
一、简要案情
2017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詹某某、苏某某等人引进“老妈乐”“全家福”“德和商城”等投资项目并在来安县推广,以消费返利模式吸纳会员,承诺只要缴纳一定金额的会费就能成为会员,享受不同程度的返利,级别越高返利越多,并承诺每天均可返利、半年回本。詹某某、苏某某等人在未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许可下,租用来安县某地作为推广地点,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该项目,吸引部分群众投资,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2017年7月份以后,该项目资金无法兑付,投资者的本金未能收回,致使部分群众利益受损。
二、报案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收据、汇款凭证、领取返利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涉案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案地点:来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蝴蝶公园北侧黎明路)
联系电话:05505608044 联系人:刘警官、孙警官
特此公告
来安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2日
公安局发布内容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