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为一门艺术,而且是一门传统艺术,肯定有其自身的特色与规则。
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
就如同在古代,写诗的人都知道一个道理:无韵不成诗。
而书法呢,肯定也有一定的规律与特点,是不能生拼硬造的。
别提什么创新,只能说,那些以丑书为荣者,对什么是传统与创新在认识上不足罢了。
没什么好困惑的,那些不按正规套路书写,漠视用笔,破坏结体,一味求新求奇,有意夸张变形的,被划为丑书行列实属正常。
书法界出现的“丑书”现象,以及由此引发的审美纷争,只能说,反映了当代书法审美取向的巨大反差。
说得难听得,就像俗话说得那样:吃屎不知香臭。
书法领域里,有些人根本没有审美水平和审美观念,所以才会让丑书大行其道。
通常而言,书法是有章法,有笔法,有意趣,有参悟,有久练之功的,由习楷行隶草而来。
丑书则不然,只有墨涂于纸焉!其字或可辨或不可辨,似字非字,因弄巧投机而生。
就像上面这幅字,这是典型的江湖书法,也就是丑书。
所谓的江湖书法,顾名思义是靠写字走江湖混饭吃的。其特点就是炫技,用刀,用头发,墩布,十支八支毛笔写字等不正常的书写方式引人注目围人观看的那种。
你看,写这种字,他们非要写出特殊形状,写马像马,写龙拉长等等,都属于写了很长时间毛笔字,却很少临帖的人。
当然,观众与读者的眼睛还是雪亮的。网友评论近乎一边倒地支持批评丑书,大部分支持者的观点认为,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国书法艺术一直代表着中国文化的厚重底蕴,“丑书”这种“俗不可耐”的书法是对中国传统艺术底蕴的亵渎和羞辱,当下市场动辄卖出高价甚至天价的“丑书”实则是炒作而生的噱头,真正有志于中国书法艺术的人必须“正本清源,匤正书道”。
知名学者龚鹏程认为,盲目创新或抽象化、美术化、当代艺术化的风潮已经停息,作为接受者的大众不愿意讲求“这个主义、那个主义、空间、构成、世界、元素”,只希望能停留在欣赏“好字”的状态,即古人所留的文化遗产之中。中国书法的传承太过封闭,艺术形式单一,所以有必要创新艺术形式来激活书法,但创新不是瞎折腾,是在顺着事物的本株、脉络发展中形成的。颜真卿就是对六朝的创新,苏东坡黄山谷米芾,相对于唐朝来说,“宋人尚意”也是创新—……
是啊!创新可以,但创新是在原来或传统基础上才行,而不是瞎折腾!
当代“丑书”,它们意在突出视觉效果,有的非书非画、难以识别,有的抛弃文意、只讲构成,有的不作正局、追求奇险,表现形式各有不同,作为一类书风显然被书法批评赋予了新的含义。之所以造成审美的“背反”现象,其本质原因在于部分“丑书”突破了传统书法的边界。
要知道,考察书法的边界仍然要从书法的审美精神和文化特性这一本体属性出发。基于此,书法艺术应当具备两个特性:一是“文意性”,二是“书写性”。
唐代张怀瓘评书称“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所谓“一字见心”正是书法文意性的体现。“书写性”的含义包括一次性的书写,不做作、不填描,有次序的书写,讲究先后顺序,讲究起承转合,体现心迹情志,追求自然表达,拒绝刻意而为。
所以那种舍弃汉字的文意,改变书写工具的自然属性,把汉字作为单纯的形式载体刻意进行的组合或拆解以及发泄式的涂抹,等等,可以是抽象画或者另类边缘艺术,但绝不是书法艺术,因为其超越了书法艺术的边界。
那么,为什么丑书会泛滥呢?
有人认为,丑书之妙处有三:一是无须下苦功夫即可出字,出之即可售价,上至文盲耄耋,下至学字小儿,皆可为也!此类人,名可充书法界大师,利能得泱泱财富,实乃丑书之第一妙处也!
二是写丑书者,省去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之苦,省去参悟笔法之劳,还能救活书画装裱行业,因为一裱遮百丑,一裱扭乾坤,“丑”顿化“美”,此丑书之二妙矣。
三是丑书风行,与审美偏差无关,却与脸皮之厚薄有关,皮薄者,自知书丑,苦练提升,终得美字问世;皮厚者,明知书丑,不肯多练,恬脸自卖自夸。
然而,江湖书法终归就是江湖书法,是登不上台面的,丑书就是丑书,一番疯狂乱舞之后,结果终究只有一个,就是象牛皮一样被吹爆,当牛皮碎片纷纷落地成灰时,丑书也就随着走到了尽头。
可以说,“丑书”之争,折射出书法审美的迷失和异化。懂书法的欣赏者可能会因为审美倾向不喜欢某类风格,断不至于对不合自己口味的作品施以棍棒,将一些艺术家的探索认定为糊涂乱抹。传统文化的的回归,有赖于文化土壤的培育。回归传统文化,重拾艺术精神,对于书法来说,首要问题是倡导普及性的书写,只有有了书写体验和对经典法贴的深度理解,才会知道书写的难度和美感到底在哪里。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样只会助长丑书者们的气焰。
以丑为美,如同以恶为善、以黑为白,以假充真、以非为是一样,根本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焉能长久?
有评论者认为,“雅俗共赏”固然是一种理想的审美状态,而“曲高和寡”亦是艺术欣赏鲜有的高级境界,作为艺术创新理应得到应有的敬畏与尊重。但是,从书法创作的走向看,当代“丑书”家笔下那种偏离书法本体的放大偏执的创作走向,显然不是书法艺术发展的主流和方向。
是啊,一些有名头“书家”的俗书大行其道,对书法审美倾向的误导效应同样不可低估;将“丑书”与俗书混为一谈、全盘否定的批评方法,会更加模糊书法审美的标准。
所以,得把俗书与丑书分开。那么,什么是俗呢?
一种是通俗,另一种是庸俗。通俗的“俗”,作为一种审美范畴有其自身的审美意义,在经典的传承与发展过程中,承载着较强的传统审美取向,是对书法传统进行消化、继承和发展所必须的环节。此种“俗”,与“自由体”书法那种法度缺失、俗气充盈的“庸俗”是有本质区别的,不可同日而语。
通俗地讲,那种品位低下、远离传统审美又易流行于市的庸俗之书,衡量的基本标准可以用唐代孙过庭所谓“任笔为体、聚墨成形”概括之。简而言之就是:笔法单调、点画轻浮,缺乏线质之骨力,少有传统的技法;结体或状如算子,或夸张变形,不具自然之美,徒有造作之态;师承不古,格调低下,招眼而不养眼,雅俗不能共赏。在大众审美水准尚待提高的当代背景下,这应当成为一种拒绝庸俗的底线认识。
余秋雨先生在《笔墨祭》中谈道,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人文趋向。搞好书法等传统文化的传承,绝不仅仅是小学课堂多开几节书法课,社会上多开几个国学班的问题,而需要整个社会要营造一种尊重传统的氛围,像鸟儿爱惜自己的羽毛一样爱护我们传统文化,让以书法等传统文化获得社会尊重的诚恳性。只有越来越多的人爱上传统,践行传统行为,大众的审美能力才能普遍提高,才能让真艺术大行其道。
为此,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识别庸俗书法,拒绝江湖书法,批评抑制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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