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草逢春未敢花,御花葆蕾拾琼芽”——雨水过后,湘西就迎来春茶采摘最繁忙的时期,可以说,春茶采摘的时间、产量、采摘合理度等都决定了茶农一年的大部分收益。为了规范吉首市春茶鲜叶采摘标准与收购秩序,切实维护广大茶农、合作社、茶企的利益,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吉首市茶叶办特别出台了《吉首市2021年春茶鲜叶采收指导意见》。今日,我们就带着大家一起来学习。
以下内容摘录自吉茶办发〔2021〕3号文件:
一、适用对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我市所有茶叶企业、茶叶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茶叶种植户以及在我市范围内收购茶鲜叶的收购商及个人。
二、适用时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2月24日─4月4日。
三、具体内容
防疫要求
疫情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按照防疫工作相关规定,认真采取防护措施,有序安排春茶采收,确保安全生产。
鲜叶要求
1.严格按照省茶叶学会发布的《湘西黄金茶有机茶生产技术规程》开展生产,严禁使用叶面肥、催芽肥、生物激素等用以提高鲜叶产量、缩短鲜叶生长间隔期的肥料或激素。2.严格按照湘西黄金茶春茶采摘标准(点击这里,进入链接)开展生产,确保鲜叶质量。采摘鲜叶不达标的,收购方可拒绝收购或降价收购。3.严格按照鲜叶收购等级标准,规范收购,不得恶意抬价或恶意压价。
收购指导价格
严格按照鲜叶收购指导价开展交易活动,其中,芽头(特级)收购价格为160—200元/斤;一芽一叶初展(一级)收购价格为90—120元/斤;一芽一叶开展(二级)收购价格为70—90元/斤;一芽二叶(三级)收购价格随行就市,以市场行情为准。
检查督导
春茶生产期间,市茶叶办、市供销联社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巡查,建立可溯源巡查台账。对于扰乱我市春茶生产秩序的不良行为,将对行为主体进行全市通报,并严禁2021年入市交易。
监督举报
春茶生产期间,如发现相关问题,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市茶叶办] 0743—8513201[市供销联社] 0743—8520621[市茶业协会] 18874319999
附件:湘西黄金茶春茶鲜叶采摘标准
单芽[特级]
芽头肥壮,长度一致,无开口,无鱼叶,一芽一叶初展不超过5%,长度约3至4厘米,外观匀齐,色泽嫩黄。
一芽一叶初展[一级]
一叶刚展开,叶片长度不超过芽头长度的1/3,一芽一叶比例不超过5%,无二叶,长度约3.5至4.5厘米,外观匀齐,色泽嫩黄。
一芽一叶开展[二级]
一叶已展开,含二叶比例不超过5%,长度约3.8至5.5厘米,外观匀齐,色泽嫩黄绿。
一芽二叶[三级]
长度约4至6厘米,三叶比例不超过5%,外观匀齐,色泽嫩绿。
责任编辑:邓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