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春(约1506—1566),又称龚供春、龚春。明正德嘉靖(公元1522年~1566年)年间宜兴人,生卒不详,原是一个吴姓显宦的家僮,也有人说是婢女。据《宜兴县志》记载:“明正德年间,提学副使吴颐山,携带书僮供春,读书于湖父金沙寺(在今宜兴湖滏镇)中。”
吴骞《阳羡名陶录》说:“供春,学宪吴颐山家僮也,颐山读书金沙寺中,春给使之暇,窃仿老僧心匠,亦淘细土抟坯,茶匙穴中,指凉内外,指螺纹隐起可按,胎必累按,故腹半尚现节腠,视以辨真。今传世者,栗色,暗暗如古金铁,敦庞周正,允称神明垂明矣。”
吴梅鼎《阳羡茗壶赋》的序言里说:“余从宜拳石公(指吴颐山)读书南山,携一童子,名供春,见土人以泥为缶,即澄其泥为壶,极古秀可爱,世所称供春壶是也”。 “彼新奇兮万变,师造化兮元功。信陶壶之鼻祖,亦天下之良工。”这是清代学者吴梅鼎在他所著的《阳羡茗壶赋》中对陶壶鼻祖供春的赞句。供春壶造型新颖精巧,温雅天然,质地薄而坚实,时已经负有盛名,所谓“供春之壶,胜于金玉”。
清代诗人周澍曾有这样的诗句赞誉供春的作品:“寒梧垂荫日初晴,自泻供春蟹眼生。疑是闭门风雨候,竹梢露重瓦沟鸣。”又在《台阳百咏注》中记述:“台湾郡人,茗皆自煮……最重供春上壶,一具用之数十年,则值金一笏。”可见供春壶的工艺成就和当时的社会声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