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与婚俗的关系,就是婚礼中应用、吸收茶叶或茶叶文化作为礼仪的一部分。
据悉,茶叶文化的渗入或吸收到婚礼之中,与我国饮茶的约定俗成和以茶待客的礼仪是分不开的。
因为,婚礼不仅仅是向社会公布或要求社会承认婚姻关系的一种形式,实际也是通过宴请,为新郎、新娘举行认亲拜友的一次“招待会”。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茶与婚礼的关系,最早可以上溯到我国开始盛行饮茶的时代。
唐时,饮茶之风甚盛,社会上风俗贵茶,茶叶成为婚姻不可少的礼品。宋时,由原来女子结婚的嫁妆礼品演变为男子向女子求婚的首要彩礼。
此时,茶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的地位,从日常生活的“一般礼品”,发展为代表整个婚礼、彩礼的“重要礼品”,具有美好的象征意义。
至元明时,“茶礼”几乎为婚姻的代名词。明人郎瑛在《七修类稿》中,有这样一段说明:“种茶下子,不可移植,移植则不复生也,故女子受聘,谓之吃茶。又聘以茶为礼者,见其从一之意。”
这是什么意思呢?在古代,茶树植株很难移植,只能使用种子来播种发芽。这就象征着妇女在婚姻中的坚贞不屈,姑娘受人家茶礼便是合乎道德的婚姻。
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象征着男权社会,对于女性的压榨,是古代婚宴“从一而终”的道德观。
清朝仍保留茶礼的观念,有“好女不吃两家茶”之说。如《红楼梦》书中,王熙凤送给林黛玉茶后,诙谐地说:“你既吃了我家的茶,怎么还不做我家的媳妇。”
如今,我国许多农村仍把订婚、结婚称为“受茶”“吃茶”,把订婚的定金称为“茶金”,把彩礼称为“茶礼”等。
在婚礼中用茶为礼的风俗,也普遍流行于各民族。蒙古族订婚,说亲都要带茶叶表示爱情珍贵。
回族、满哈萨克族订婚时,男方给女方的礼品都是茶叶。回族称定婚为“定茶”“吃喜茶”,满族称“下大茶”。
从古到今,我国的许多地方,在缔婚的每一个过程中,往往都离不开茶来作礼仪。
收集我国各地的婚俗,会是一部极其徇烂的文化。